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叱咤广播风云榜 全港IT代言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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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香港电脑商会主办、香港极尽视听制作有限公司协办的全港IT代言人大赛,依托于大型电脑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展销盛会 —— 香港电脑通讯节,创办于2004年,至今已进入第三年度。经过粤港专业策划人士、众多传媒友好的鼎力支持和广为传播,「全港IT代言人大赛」已逐渐成为一项集资讯推介、展览服务、趣味娱乐、明星制造于一体的横跨港粤城际IT选美盛事,并向国际化方向延伸。
全港IT代言人大赛,摈弃传统选美赛事的「时装模特化」标准,锁定港粤及海外华裔的广东话特定语群,注重培养选手的时尚气质,发掘演艺潜能,力求为IT业界培养和提供广告模特精英,并向广播电视媒体机构输送主持及播音专才。
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,8月26日假香港会展中心「香港电脑通讯节2006」的中心舞台举行,来自香港、广东和洛杉矶的9位佳丽将竞逐年度最佳IT代言人殊荣,势必引发新一轮时尚风暴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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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众星云集,共贺盛典。每次电脑通讯节和IT代言人大赛总是如此星光熠熠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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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「香港电脑通讯节2004-IT大使」
方力申、萧正楠、2R、刘浩龙 |
「香港电脑节05-06电脑
环保大使」贾立怡、叶文辉、云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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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人气组合SKY、明星主持郑达捧场 |
「香港电脑节05-06数码大使」欧阳震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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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香港电脑通讯节2005-IT大使」郑伊健、
周丽淇,
「e世代使者」梁靖琪 |
「中山首届国际电脑通讯节-IT大使」 五月天乐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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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香港,广东,洛杉矶,各界传媒聚焦全港IT代言人大赛众人拾柴,海量轰炸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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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东方日报、苹果日报、太阳报、经济日报、都市日报、头条日报、
星岛日报、香港大公报、香港文汇报、香港商报、新报、成报、明报、
南方日报、羊城晚报、广州日报、南方都市报、新快报、信息时报、
舞台与银幕报、广东电视周报、澳门日报…… |
| Hi-Tech、PC 3、PC Weekly、E-zone、PC Game Wave、
数码双周、电脑一周、电脑广场、去街guide、
城市画报、周末画报、新现代画报、可乐生活、
娱乐周刊、16-26、I Like、花溪、文化广场…… |
| 香港新城娱乐台、广东电台城市之声、珠江经济电台、
广东电台音乐之声、广州电台风云962、佛山电台、
洛杉矶AM1430华语广播电台、旧金山AM1450频道、纽约华语广播电台、
广东电视台、南方电视台、广州电视台、湖南卫视、华娱卫视…… |
香港高登网、壹苹果网络、
21cn、搜狐、网易、新浪、TOM、广州视窗、太平洋电脑网
www.radiohome.net、www.chkci.org.hk、www.am1430.net www.foto28.com、www.hkipu.com、www.hkmodelhouse.com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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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随着「电脑通讯节」在全国各地的推行,「IT代言人」品牌也势必大肆扩展,成为极具影响力的城际IT选美盛事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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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全港首届IT代言人大赛四强 |
全港第二届IT代言人大赛四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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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届时尚风采奖得主高倩青也是佛山汽车模特大赛亚军 |
Image Girl冠军梁妍曾获派美世界模特大赛中国区亚军 |
首届季军肖建华曾获世界小姐大赛广东区最上镜小姐称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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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参赛准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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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参赛资格 |
※华裔,未婚女性,16-25岁,身高1.60米以上
※外表上镜,气质时尚,口齿伶俐,能讲标准粤语
※对资讯科技产品有认识及有兴趣
※无不良嗜好,无从事不正当职业及有损大赛形象行为 |
| 考核项目 |
※产品推介环节
※知识问答环节
※时尚创意环节
※才艺表演环节 |
| 评选标准 |
※外表及气质(30%)
※创意及才艺(20%)
※仪态及应对能力(10%)
※IT知识及销售技巧(20%)
※网上及现场人气(20%) |
| 奖项设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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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场总冠军1名:
(高清时代大奖 |
奖杯,港币10,000元,价值5,000元数码及时尚产品,价值5,000元摄影礼券。 |
| 香港区冠军1名 |
奖杯,港币5,000元,价值3,000元数码及时尚产品,价值2,000元摄影礼券。 |
| 广东区冠军1名 |
奖杯,港币5,000元,价值3,000元数码及时尚产品,价值2,000元摄影礼券。 |
| 洛杉矶区冠军1名 |
奖杯,港币5,000元,价值3,000元数码及时尚产品,价值2,000元摄影礼券。 |
| 最上镜小姐1名 |
奖杯,港币3,000元,价值1,000元数码产品,价值1,000元摄影礼券。 |
| 时尚风采奖1名 |
奖杯,价值5,000元的泰国双人来回机票连两晚酒店。 |
| IT代言人奖9名 |
证书,价值1,000元商场消费额,价值1,000元摄影礼券。 |
| 冠军提名人奖3名 |
价值1,000元时尚产品,价值1,000元摄影礼券。 |
| 广东赛区 |
香港赛区 |
洛杉矶赛区 |
3.1-7.14 |
选手招募 |
3.1-7.14 |
选手招募 |
5.1-7.14 |
选手招募 |
6.17 |
赛区启动发布会
地点:麦迪逊扒房西餐厅 |
6.23 |
赛区启动发布会
红 - 摄影大奖赛第一场
地点:西九龙中心 |
7.4 |
赛区启动发布会
地点:洛杉矶 |
6月底 |
招募日
地点:待定 |
7.22 |
面试日
橙 - 摄影大奖赛第二场
候选地:西九龙中心 |
7.22 |
面试日
地点:洛杉矶 |
7.15 |
面试日
地点:待定 |
8.12 |
香港选拔赛(产生3位佳丽)
黄 - 摄影大奖赛第三场
候选地:西九龙中心 |
8.5 |
洛杉矶选拔赛(产生3位佳丽)
地点:洛杉矶 |
7.29 |
广东选拔赛(产生3位佳丽)
候选地:佛山市三水广场
美林家居世博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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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香港总决赛 |
8.12 |
大赛新闻发布会
网上投票开始 |
地点 |
西九龙中心 |
| 8.19 |
三地9位佳丽集中香港 |
地点 |
酒店待定 |
| 8.20 |
「七色时尚」IT代言人摄影比赛
绿 - 摄影大奖赛第四场 |
候选地 |
广州珠江白鹅潭 |
| 8.21-8.22 |
大赛外景拍摄
青 - 摄影大奖赛第五场 |
候选地 |
西九龙中心、柏丽湾海滩、楼盘会所 |
| 8.23-8.24 |
大赛集训及排练 |
地点 |
香港会展中心主舞台后台 |
| 8.25 |
出席电脑通讯节开幕礼
产品导购及现场拉票
总决赛彩排 |
地点 |
香港会展中心现场 |
| 8.26 |
总决赛
蓝 - 摄影大奖赛第六场 |
地点 |
香港会展中心主舞台 |
| 8.27 |
获奖佳丽答谢演出
紫 - 摄影大奖赛第七场 |
地点 |
香港会展中心现场 |
| 9.23 |
大赛庆功宴
「七色时尚」IT代言人摄影大奖赛颁奖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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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点 |
佛山市三水广场 |
| 媒体或形式 |
宣传及推广计划 |
| 电视宣传 |
广东有线电视网明珠频道:
电视广告300次
电视台回放:
2家以上,精彩片断回放 |
| 电台宣传 |
佛山电台:宣传声带600次,专题节目10期
洛杉矶AM1430华语电台:宣传声带600次
旧金山AM1450频道:宣传声带600次
各合作电台专访:10次以上 |
| 报刊宣传 |
苹果日报:彩版广告1-2期
希望杂志:彩版广告2期
1626杂志:彩版广告3期
香港各类IT杂志:广告19期 |
| 传媒报导 |
三地启动日:3次,邀请各地传媒广为报导
三地面试日:3次,邀请各地传媒广为报导
三地选拔赛:3次,邀请各地传媒广为报导
总决赛:1次,全港各大传媒大肆报导 |
| 其它宣传 |
香港地铁站灯箱:18个,发布1-2周
广州地铁站灯箱:3个,发布2个月
21cn网站it频道:全程专版
三地10个合作网站:全程滚动报导
粤港各活动举办地:现场装饰宣传 |
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赞助计划
全程冠名赞助(编号:06ITS01) |
| 赞助金额 |
赞助权益 |
| HKD 50万元 |
1. 赞助商2名代表享有以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赞助商身份出席大会记者招待会。
2. 赞助商可优先与大赛冠军签约,聘用为产品代言人。
3. 赞助商将派出2人全程跟进选拔赛、外景拍摄、总决赛及庆功宴。
4. 赞助商1名代表成为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评判团成员并出任冠军颁奖嘉宾。
5. 将以项目赞助商身份获邀出席「香港电脑通讯节2006」开幕礼并获大会颁发纪念品。
6. 在大赛相关的活动现场,赞助商享有派发公司宣传资料、广告衫、广告礼品等权益。
7. 公众宣传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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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赞助回报 |
1. 大赛全程将以赞助商冠名,在大赛所有相关宣传数据中均予以提及。
2. 在「香港电脑通讯节2006」宣传刊物中刊登赞助商标识,包括海报、场刊及网站等。
3. 在选拔赛、外景拍摄、总决赛等活动现场,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将被充分体现。
4. 在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各项活动之舞台边贴上赞助商标识。
5. 在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之参赛服饰上出现赞助商标识。
6. 在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各项活动之节目编排、宣传声带中均体现赞助商内容。
7. 印制10000本场刊,在「香港电脑通讯节2006」现场广为派发,内有赞助商全版彩色广告。
8. 在大赛各主要合作网站之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专页内超连接至赞助商网页。
9. 赞助商可利用大赛现有的会刊、报纸、杂志、电台、电视台、网站及新闻报导等广告资源作适量自我宣传。
10. 赞助商将享有价值10万元的地铁、报纸、杂志、电台、网站等广告补偿。
11. 总决赛后,部分获奖佳丽可到赞助商营业点出任半天促销大使。
12. 以赞助商的企业或产品形象为主题,获奖选手将在赞助商提供的场地举行1次答谢演出(品牌秀或促销均可)。
13. 获赠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传媒报导纪录特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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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赞助计划
分区冠名赞助(编号:06ITS02) |
| 赞助金额 |
赞助权益 |
| HKD 20万元 |
1. 赞助商1名代表享有以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赞助商身份出席大会记者招待会。
2. 赞助商可优先与大赛亚军或季军签约,聘用为产品代言人。
3. 赞助商将派出1人全程跟进选拔赛、外景拍摄、总决赛及庆功宴。
4. 赞助商1名代表成为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评判团成员并出任亚军或季军颁奖嘉宾。
5. 将以项目赞助商身份获邀出席「香港电脑通讯节2006」开幕礼并获大会颁发纪念品。
6. 在大赛相关的活动现场,赞助商享有派发公司宣传资料、广告衫、广告礼品等权益。
7. 公众宣传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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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赞助回报 |
1. 大赛分区将以赞助商冠名,在该区选拔赛相关宣传资料中均予以提及。
2. 在「香港电脑通讯节2006」宣传刊物中刊登赞助商标识,包括海报、场刊及网站等。
3. 在选拔赛活动现场,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将被充分体现。
4. 印制10000本场刊,在「香港电脑通讯节2006」现场广为派发,内有赞助商全版彩色广告。
5. 在大赛各主要合作网站之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专页内超连接至赞助商网页。
6. 赞助商可利用大赛现有的会刊、报纸、杂志、电台、电视台、网站及新闻报导等广告资源作适量自我宣传。
7. 赞助商将享有价值4万元的地铁、报纸、杂志、电台、网站等广告补偿。
8. 总决赛后,部分获奖佳丽可到赞助商营业点出任半天促销大使。
9. 以赞助商的企业或产品形象为主题,获奖选手将在赞助商提供的场地举行1次答谢演出(品牌秀或促销均可)。
10. 获赠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传媒报导纪录特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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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赞助计划
全场总冠军(高清时代大奖)赞助(编号:06ITS03) |
| 赞助金额 |
赞助权益 |
| HKD 5万元 |
1. 赞助商1名代表享有以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赞助商身份出席大会记者招待会。
2. 赞助商可优先与大赛的最上镜小姐或时尚风采奖签约,聘用为产品代言人。
3. 赞助商1名代表获邀出席总决赛及庆功宴。
4. 公众宣传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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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赞助回报 |
1. 赞助商可拥有大赛指定产品称谓的使用权限1年,并在大赛部分宣传资料中予以提及。
2. 在选拔赛活动现场,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将被充分体现。
3. 在大赛各主要合作网站之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专页内超连接至赞助商网页。
4. 赞助商可利用大赛现有的会刊、报纸、杂志、电台、网站等广告资源作适量自我宣传。
5. 总决赛后,部分获奖佳丽可到赞助商营业点出任半天促销大使。
6. 获赠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传媒报导纪录特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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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赞助计划
指定项目赞助(编号:06ITS04) |
| 赞助金额 |
赞助权益 |
| HKD 3万元 |
1. 赞助商1名代表享有以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赞助商身份出席大会记者招待会。
2. 赞助商可优先与大赛的分区亚军、季军、最上镜小姐或时尚风采奖签约(先到先得),聘用为产品代言人。
3. 赞助商1名代表获邀出席总决赛并出任其赞助奖项的颁奖嘉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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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赞助回报 |
1. 赞助商可拥有大赛指定产品称谓的使用权限1年,并在大赛部分宣传资料中予以提及。
2. 在选拔赛和总决赛活动现场,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将被适当体现。
3. 在大赛各主要合作网站之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专页内超连接至赞助商网页。
4. 赞助商可利用大赛现有的会刊、报纸、杂志、电台、网站等广告资源作适量自我宣传。
5. 总决赛后,部分获奖佳丽可到赞助商营业点出任半天促销大使。
6. 获赠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传媒报导纪录特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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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指定项目赞助可为分区冠亚季军及单项奖之赞助商,亦可为大赛指定产品之赞助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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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赞助计划
「七色时尚」IT代言人摄影大奖赛赞助(编号:06ITS05) |
| 冠名赞助 |
赞助权益及赞助回报 |
项目 |
单项赞助 |
| HKD 10万元 |
1. 自动成为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指定项目赞助商,赞助权益及赞助回报详见 06ITS04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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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 摄影大奖赛全程以赞助商冠名,在所有相关宣传数据中均予以提及,全体摄影师穿着印有赞助商标识的服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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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 香港网络摄影联会各会员网站、知名摄影专业网站BBS、大量影友个人网页将刊登摄影大奖赛宣传海报、获奖作品,并体现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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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 第一场:在西九龙中心舞台举行。摄影现场布置、模特服饰、手持物品等均可充分体现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。 |
6.23 红 - 摄影大奖赛第一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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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D 1万元 |
| 5. 第二场:在西九龙中心舞台举行。摄影现场布置、模特服饰、手持物品等均可充分体现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。 |
7.22 橙 - 摄影大奖赛第二场 |
HKD 1万元 |
| 6. 第三场:在西九龙中心舞台举行。摄影现场布置、模特服饰、手持物品等均可充分体现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。 |
8.12 黄 - 摄影大奖赛第三场 |
HKD 2万元 |
7. 第四场:在广州户外景点举行。摄影现场布置、模特服饰、手持物品等均可充分体现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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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0 绿 - 摄影大奖赛第四场 |
HKD 2万元 |
| 8. 第五场:在香港户外景点举行。摄影现场布置、模特服饰、手持物品等均可充分体现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。 |
8.21 青 - 摄影大奖赛第五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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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D 1万元 |
9. 第六场:在香港会展中心舞台举行。摄影现场布置、模特手持物品可适当体现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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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6 蓝 - 摄影大奖赛第六场 |
HKD 2万元 |
| 10. 第七场:在香港会展中心舞台举行。摄影现场布置、模特手持物品可适当体现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。 |
8.27 紫 - 摄影大奖赛第七场 |
HKD 2万元 |
| 11. 颁奖礼:摄影现场布置、模特服饰、手持物品等均可充分体现赞助商的企业及产品形象,赞助商担任颁奖嘉宾。 |
9.23 「七色时尚」摄影大奖赛颁奖礼 |
HKD 1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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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全港第三届IT代言人大赛」组委会营业部
香港 香港九龙观塘创业街36号华基中心11楼4室
电话:852 – 3188 4196 传真:852 – 3188 4197
联系人:吕永霖先生
电子邮箱:itbeauty2006@21cn.com
广州 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党校大厦4楼F座
电话:8620 – 8388 9468 传真:8620 – 8387 8840
联系人:叶智坚先生 邮政编码:5100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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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全港IT代言人大赛,不断扩张的城际IT选美盛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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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荣誉主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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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首席协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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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传媒协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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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策略合作伙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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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大赛赞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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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场地赞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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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大赛投票网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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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指定接待酒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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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指定影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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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指定化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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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宣传统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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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活动统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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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影视制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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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经营统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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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合作媒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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